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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补贴:吉林省出台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补贴政策

文章来源:深圳市及时电科技有限公司 人气:30 发表时间:2024-11-29 09: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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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吉林省财政厅与省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吉林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吉林省关于构建高质量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暂行办法》明确指出,补贴资金是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全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的资金。这一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遵循重点突出、精准有效、目标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注重发挥补贴资金的引导和动作用。

    在补贴支持范围方面,《暂行办法》规定了补贴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对接入省新能源监控平台的专用、公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即相关充电站、换电站建设和运营予以奖补。同时,《暂行办法》规定了补贴资金不得用于补充人员经费、工作经费等经常性支出,不得用于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建设支出。已获得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本政策资金。

    在资金分配方式上,采取项目法分配,保留省级项目审批权限,主要以事后奖补方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事后奖补的标准以实施细则为准(相关充电站、换电站建设和运营补助标准,由省能源局会同省财政厅另行制定)。事后奖补实行错期配置,采用跨年滚动方式确定奖补对象和奖补金额。

    此外,《暂行办法》还强调了监督与评估机制的重要性,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与能源管理部门需建立健全联合监管体系,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核查与绩效评价,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精准投放到最需要的地方,有效促进充换电基础设施的健康快速发展。

    为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暂行办法》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通过设立举报渠道,接受公众对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强有力的社会监督氛围。

    同时,为适应未来电动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暂行办法》还预留了政策调整空间,将根据技术进步、市场需求变化以及国家相关政策导向,适时对补贴标准、申报条件等关键内容进行修订,确保政策的持续性和前瞻性。

    《暂行办法》的出台,不仅为吉林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更通过一系列精细化管理措施,为构建高效、便捷、安全的充换电网络奠定了坚实基础,助力吉林省乃至全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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